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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有库案例
    发布时间: 2021-12-17 21:39    

交通事故同责,多处受伤司机拒赔,委托元甲成功农转非获赔

       2020年12月10日,收到委托人郭先生的爱人邹女士送来的第3111面锦旗。2019年10月6日,被告一驾驶的【京Q7P3J9】车辆行至北京市通州区漷马路东田阳村西时发生交通事故将原告撞伤。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通州交通支队长陵营大队进行了责任认定。被告一承担同责。事故发生后,原告被送往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救治。经医院诊断,此次事故造成原告闭合性颅脑损伤特重型、多发性大脑挫裂伤(双额及左颞)、肋骨骨折(额骨)、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创伤性颅内出血等多处受伤,经鉴定原告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建议赔偿指数25%)。司机是比较蛮横的,不仅不垫付医疗费还要伤者先给他修车费,后来伤者家属找到我们,我们就着手办理案件,调取病例,调取对方的车辆信息,最终起诉到法院,经过努力,作为北京农村人灵活就业的伤者农转非成功,家属特别高兴。本案的亮点就是农转非,因为伤者没有银行卡记录也没有相应的纳税社保证明,我们积极搜集各类村委会以及工作过的单位,提供给法官,最终得到支持。